刑不可知,则威不可测:“无法查看”与“政治正确”
“无法查看”
昨天的文章叫《歌以言志》,全文就是放上几首我喜欢的音乐,内容是这样子的:
一张图,再配一首音乐,再加一小段歌词。
最后放了一张川普的相片。
——然后试了几十次都是“无法/查看”,发不出去。
难道是音乐有版权?
于是把音乐全删除了,结果,还是发不出去。
难道是图片有问题?
又改了一遍图片,结果,还是发不出去。
难道是寥寥无几的文字出问题?
试着去掉或是错别字了一些字,结果,还是发不出去。
算了,累死,不发了。
“刑不可知,则威不可测”
好吧,你永远无法知道哪个地方触动了哪些个脆弱的生物的敏感神经。
因为不可知,所以无法针对性纠正,
无法针对,则必然催生全方位的自我约束、自我审查,
而这种约束往往是“不论青红皂白”的过分约束,
这种审查往往是“宁可错杀不可放过”的过分审查。
而统治者最爱的正是这种自我过分约束、自我过分审查,在民众的这种自我放弃权益的情况下,统治者顺利地毫无成本地拿到了更多的权力。
法治
人们畏惧黑暗,其实怕的并不是黑暗,而是藏在黑暗里的未知风险。
人类历史上曾经很长时期用不公开、不成文的“秘密法”来控制民众。
统治者将法律当成一种不可预知的规则,通过恣意解读来统治民众。
统治者由此拥有了无限的解释与修改的权力,而民众则没有丝毫办法进行抗辩。
——所谓“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惧民之有争心也”(《左传·昭公六年》叔向使诒子产书)
无分东西,出现与“秘密法”相对的“成文法”的时间是差不多的。
公元前536年,郑国执政子产(“苟利社稷,死生以之”的名句就是他说的)
子产“铸刑书于鼎,以为国之常法”,他将郑国的法律条文(“刑书”)铸在具有统治象征意义的铜鼎上,向全社会公布,让民众知道具体的法律条文,知道做什么会违法。
——史称“铸刑书”,这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的“成文法”。
(示意图)
公元前594年,梭伦出任古希腊雅典城邦的执政官,制定法律,史称“梭伦改革”,奠定了后世英美的分权制衡、民主与法治的基础。
公元前493年,古罗马的平民与贵族(统治者)不断斗争,元老院被迫通过神圣约法,设立了护民官(Tribunus),护民官从平民大会中选举。
护民官代表的平民与元老院代表的贵族最后达成共识:贵族接受制定公开的成文法,但是内容由他们来制定。
公元前450年,十名贵族组成十人委员会(Decemviri)参考古希腊法律,制定了法律,并将法律刻在12块铜牌上,放置在罗马的公共场所供所有人阅读,所以被称为十二铜表法(Duodecim Tabulae)。
——十二铜表法被认为是现今西方“成文法”的始祖。
无分东西,早期统治者对公布成文法,都抱着强烈的反对态度 。
原因在于“民知有辟,则不忌于上”。
啥意思呢,就是原来是天威难测,民众一个个小心翼翼,不知道哪里是坑,哪一步会失足会跌进深渊,遭受统治者的惩罚。
现在民众知道了法律的内容,有如玩游戏开了图、去了战争迷雾,就不再忌讳害怕“上面的”。
对于统治者说,那就是“队伍不好带了”…
但对于整个社会来说,确定了法的内容,可以极大地降低社会运行成本。
——就象是红绿灯加了黄灯计时一样,民众们心中有数,可以事先预测,从而降低交通事故。
公开的成文法下,民众对于主政者所确立的是非规则能够事先掌握,对于个人行为的后果能够预测风险。
以法治理的结果,就是形成一个“法治”的公民社会。
民众依靠明确而冷血的法律,可以进行定性定量的预测与自我约束。
至于法律的“冷血”,可以通过陪审团或法官的自由量裁权得以弥补。
而如果用无法定性定量的“道德”、“礼仪”或是“金口玉言”这种“人治”来治理,则会陷入没有定性定量标准,从而荒谬跑调的现象。
在这个意义上,所谓的“礼仪之邦”根本不是什么骄傲的资本,而是一种“无法之邦”的耻辱。
“政治正确”
小心翼翼,不知道哪里是坑,不知道哪一步会失足跌进深渊。
没有明确的成文文字,没有明确的标准,只有所谓的“道德”。
——“政治正确”也正是如此。
“政治正确”成为了一种无法言说,神秘难测、无所不在又能带来可怕惩罚的“秘密法”。
似乎每一个人都不能冒犯,但现实中却总有人被宣布“冒犯了别人”。
对于统治掌控“政治正确”的它们而言,“政治正确”是一个可以随心所欲的武器。
掌控了话语权的它们有着无限的解释权,以及无限的修改权,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“政治不正确”是什么。
你的解释是无效的,你的抗辩是无效的,你会看到一路向左,只有更左没有最左的暴民式的“民主”审判。
一浪高过一浪的疯狂,将那些一批一批曾经掀起风浪的人淹没,只有野心家在拼命地拉风划水。
法无禁止即可为,法无授权即禁止。
前者适用于私权,后者适用于公权。
但现在媒体、科技巨头,到底算是私权还是公权?
随着社交媒体巨头的崛起,现代社会日益拥抱社交媒体的同时。
——也意味着原有的公共发言平台的不断消亡。
原来的对公权的制约,对公共领域个人权益的保护,显然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了。
权力与责任的错位,使得媒体与科技巨头们,一方面躲在私权的幌子下不断侵蚀原有的公共领域,一边却逃避着为此应该担起的公共领域的公权的责任。
而在这种情况下,媒体与科技巨头们更是借由“政治正确”的“刑不可知,则威不可测”,正在肆意地侵犯着美国民众的言论自由。
这种侵犯自由的行为,无分东西。
毕竟,成为统治者的权力快感是不分人种的。
何去何从,平民们,
要做最后的罗马人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