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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精神(1):自卫的权利——与孩子一齐讨论小英雄威州Kyl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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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凌 飞

今天晚上在吃饭的时候,与2个小的讨论了2件事,一件是威斯康星州Kyle无罪的事,一件是费城华裔女生见义勇为的事。

两个小的都听说了这两件事。

但无罪这个结果,他们刚刚知道。

而费城的事,他们也在讨论中。

出于篇幅,切成2个文章。

无罪!

11月19日,威斯康星州基诺沙(Kenosha)陪审团达成一致,

针对小英雄Kyle的5项指控全部无罪‼️

在此之前检方已经提前撤诉了2项指控,至此7项指控全部无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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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算是一个近期以来最为振奋人心的消息。

事实上,只要带着常识,看过事件相关的视频,有着必要良知的人,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,那就是:

在这起事件中,小英雄Kyle没有任何过错。

他行使了上帝赋予的,宪法赋予的自卫权利。

而自卫权利,恰恰是美国精神的体现。

美国精神

对于这件事情,只要看过事发时的视频,看到枪口朝下的小英雄Kyle被暴徒长距离追赶,在暴徒试图抢枪的情况下,

——不得不开枪自卫,

看到暴徒使用滑板攻击摔倒在地上的小英雄Kyle,

——而不得不开枪自卫,

看到暴徒手持手枪试图攻击时,小英雄Kyle果断击中暴徒的手臂

——开枪而自卫。

——更不用说事后发现,这3名暴徒是清一色的白人,而且是有着重罪纪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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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我与2个小朋友讨论的重点,其实是:什么是“美国精神”。

美国精神,从清教徒穿越凶险的怒海,到达新世界开始,贯穿着自由、平等、勇敢、自卫、竞争、权利、冒险、创新、开拓、进取等等关键词。

因为追求自由,而勇敢无畏,

因为自由而选择持枪自卫,在荒蛮的新世界,开创出自己的天地,

美国的精神,核心就在于“自由”。

不在于什么“民主”,

——民主只是用来管理社会的一种制度而已。

追求自由,必然导向使用民主制度这个“最不坏的”制度。

而自卫权利,也是美国精神的“自由”的必然产物。

自卫权

对自由的追求,决定了美国从建立殖民地起,就是追求小政府

——因为政府的权力是由民众让渡自己的权利而形成的。

追求自由的民众,对自身权利的让渡必然是能少则少,以保障自己的自由不会被政府所过多侵蚀。

而政府权力的“小政府”,就意味着民众要自身负起自卫的责任。

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,社会治安越来越多由警察来接手,

但无论是最高法院的“警察没有宪法义务保护公民免受伤害”的判决,还是第二修正案的持枪权,

——都在说明自卫权是不可或缺的,

没有自卫权就没有美国精神的“自由”的存在。

没有这种自卫的精神,就不可能有殖民地民兵,就不可能有1775年列克星敦和康科德第一枪(Battles of Lexington and Concord)。

更不可能有今天的美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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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威州小英雄Kyle的这个案件的背后,其实就是在左派的疯狂进攻下,美国的民众能否继续坚持美国精神,坚持民众的自卫权的问题。

权利权力

我们知道,小政府是右派(保守主义者)的必然主张,也是与左派(进步主义者)的根本区别之一。

而经由小政府主张而引伸出来的持枪自卫权利,也一直是左派疯狂攻击的焦点之一。

——也就是长期以来左派的“禁枪”“禁自卫”的主张。

比如在威州小英雄Kyle的这个案件中,左派一开始就试图指控小英雄Kyle是“非法持枪”,但事实上他是合法持有枪支,所以检方不得不早早就撤消了这项指控。

——威斯康星州,经销商只可以卖枪给18岁及以上成人,但在12岁就可以拥有和射击枪,只要他们有成人陪伴或参加了培训课程。

作为与美国立国之本(小政府)相对立的左派思维(大政府),一直在试图将民众的自卫权利收回,把民众置于大政府的巨大权力管辖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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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注意,民众的权利一旦被上交,就化为政府的巨大权力。

权利与权力的区别,在于“个人自由支配”的不再存在

当个人的某个权利的自由支配不再存在时,就意味着政府获得了这个支配的权力,而个人则失去了权利。

将民众的自卫权利收回,就能使得民众因为恐慌(因为安全感不再由个人努力而获得)从而不得不继续上交更多的权利。

以这个角度来观察民主党左派的行为,你会发现

——放任犯罪,制造恐慌,同时削减警力,限制民众自卫,是左派相互配套的组合拳。

所以,大家会看到民主党左派对犯罪分子格外的“关爱”,而对遵纪守法的民众格外的仇恨

——因为左派要的是这些民众还没上交的个人权利。

最终的目标,正是不断驱使民众因为恐慌而不得不继续上交更多的权利,从而使得“大政府”的权力越发巨大。

华人的理解

我们必须承认,我们华人的思维,大多数人并不是真正理解自由的。

不理解,是因为历史上,自从秦朝建立起自上而下高度专制的帝权制度后,华人的历史就再也没有真正拥有过“自由”。

与西方世界的“骑士精神”相对应的“侠”,也迅速退化或是劣化。

侠,最终变成了一种成人的童话,成了小说中才存在的东西。

而不是在现实中指引我们方向的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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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很多华人来到了美国这个国度,其实是很不适应的。

很多人习惯于被统治,而不是自治,

习惯于上交权利来换取“安全”,而不是先想着如何使用自己的自卫权利,如何相互协助

所以华人会非常容易地接受“禁枪”的主张。

——虽然华人的体格上,多半是弱势于其它族群,而枪则是非常有力的纠正这种弱势的最佳工具,

但是,很多华人就是害怕枪,

——因为潜意识里,是害怕这种自卫的权利,害怕这种自由带来的沉重负担。

习惯于上交权利,习惯于在大政府的权力下生存。

所以,很多华人扎堆在深蓝的大城市,除了生存的现实原因外,还有的真的是因为思维上不能理解“自由”

——华左为什么比较多,这就是根源。

回不了头

我常常在推荐客人把旧的机械转动硬盘(HDD)升级到固态硬盘(SSD)时说一句话:

“你可以试试,试过后就回不了头,(不会再用回HDD的)”

自由,也是如此。

自卫权,持枪,也是如此。

学枪持枪,当你试过后,就再也不会回到左派的那种“上交权利获得所谓安全”的思维中去了。

而且,学枪才能真正地理解美国的枪支文化,理解这背后的美国精神——自由。

PS(顺便说一下):

学过枪的人不会犯下象此案检察官汤玛斯·宾格(Thomas Binger)这样低级的错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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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枪四个安全原则:

1 Always treat your gun as loaded.
永远假设你的枪是上膛的。

2 finger off the trigger until ready to shoot.
手指不要触碰扳机,直到你准备开火。

3 Never point your muzzle at anything you don’t want to destroy.
永远不要用枪指向你不想打到的对象。

4 Look what is on, around and beyond your target.
眼观四路,耳听八方。

而荒谬与搞笑的是,民主党这个检察官拿起这只枪时,对着的是陪审团,而且荒唐的把手指放进板机处,这个充分暴露了这名民主党的检察官对“安全持枪”的完全白痴。

一个连安全持枪都不懂的白痴检察官,他的那种疯狂演出式的陈述,给陪审团成员留下了“深刻的印象”,而最终一致决定“无罪”。

——这算是左派的真°猪队友。

下篇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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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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